鹤岗交警查处一起驾驶报废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 )
目前 , 直属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 , 对驾驶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 , 给予驾驶人齐某罚款1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
鹤岗交警提醒:一旦达到报废期限 , 车主应主动办理报废手续 , 切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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