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卖房给城里远房亲戚 如今村子拆迁反悔了,能要回吗?( 三 )

  该案一审承办法官、南通市崇川法院民一庭庭长葛美玲介绍说, 本案中,案涉房屋所在土地已经因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原有宅基地的性质和原告的农民身份都已发生转变,案涉《房产转让协议》早已履行完毕,当地集体经济组织亦未否定案涉协议,同时案涉房屋已经拆迁不复存在,无返还的可能。

  葛美玲表示,原告所提出的当年不是出售房屋、要求黄老太等交出拆迁利益等理由或诉请,实质是看到巨大的拆迁利益后,不顾事实欲推翻多年前出售房屋的行为,明显有违诚信原则。

(实习编辑 刘汶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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