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14名狱警充当涉黑犯罪保护伞被处理( 二 )

  据介绍 , 赵庆林等人的行为 , 有的已涉嫌犯罪 , 理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 但鉴于已过追诉时效 , 遂做出上述处理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要求 , 各监狱、戒毒场所党委、纪委要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 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 要主动履行有“伞”必打、有腐必惩的职能职责 , 深挖细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 坚决铲除刑罚执行中的“关系网”“保护伞” , 确保法律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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