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游戏账号又花数万买装备 却被原主悄悄“拿回”(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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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游戏账号又花数万买装备 却被原主悄悄“拿回”

账号的原主人王某

  吴某认为王某不但不道歉,而且态度傲慢,于是发微博说,12月21日那天,民警告诉他案件已经转成民事案件,王某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理由是王某在接受调查时说自己不是故意找回的游戏账号的,因此不担负刑事责任。那天,吴某也咨询过律师,律师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且金额巨大。账号出售交易达成,账号已经不属于他了,而私自找回,属于盗窃他人财物。

  吴某告诉采访人员,他打算走“刑事自诉”这条路进行维权,同时追究对方责任。近日,他去过昆山市人民法院,窗口的法官告诉他,如果走刑事自诉,也需要经过检察院。而公益律师告诉他,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在2018年8月判过一起类似案件,被告人薛某将某游戏账号通过游戏交易平台出售给夏某,夏某将该账号与自己手机捆绑。此后,薛某又以申诉的方式将该账号找回供自己玩耍,法院以盗窃罪判薛某拘役4个月。几天前,吴某也前往昆山市检察院,接待的工作人员告知了相应流程,让他先去派出所要求民警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因为上面会载明相关理由。

  2019年1月2日,吴某告诉采访人员,他去花桥派出所索要不立案通知书,但被拒绝,办案人说,他在报案时派出所立了案并且调查,而且找到了对方,帮他追回了1.3万元,但吴某自己拒绝。

  2日下午,采访人员联系昆山警方,警方回应,涉案账号确有被找回的记录,警方找到了对方进行了初查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其中有一些环节是当事人吴某没有提到的。目前,还在处理中。

  江苏玖润律师事务所饶奋斌律师认为,该案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有值得商讨的地方。就现有的情况看,假如能认定原始注册人王某曾经以出售的方式卖给别人,此后并没有回购,而此次若采取隐匿的手段申诉找回,那么涉嫌盗窃罪,毕竟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也属于《民法》中规定的“无形物”,也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他称自己不是故意申诉的说法是说不通的,毕竟他已经做出了这个行为。但因为缺乏必要的情节,最后认定还要看警方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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