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遗留难题 走上市场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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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遗留难题 走上市场化道路

本文标题:破解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遗留难题 走上市场化道路

产权混杂情况普遍、租金标准低、续租经营矛盾多……经历了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体制的变革,直管非住宅公房遗留下不少历史疑难问题。昨天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直管非住宅公房管理的意见》,将推进直管非住宅公房历史疑难问题的解决。

《意见》所称的直管非住宅公房是指所有权归政府,由住建部门管理的国家经租、公私合营、没收、接管、代管、划拨以及政府资金购建的非住宅房屋。考虑到直管公房的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意见》 明确直管非住宅公房实施行业管理,市本级直管的非住宅公房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住建部门管理,无锡市公用房产管理处承担具体管理职责。区级直管的非住宅公房由各区人民政府授权区住建部门承担具体管理职责。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直管非住宅公房也应当走上市场化道路。针对行政事业、转改制企业等不同主体以及空置与非空置等不同房屋情况,《意见》提出了具体操作意见:新购置以及空置的且产权独立的直管非住宅公房对外招租的,一律实行市场租金,并通过政府定点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招租。其他直管非住宅公房可采取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或者评审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续签合同协议出租。其中原出租给改制企业的直管非住宅公房从2019年起,可分三年由现行租金逐步过渡到市场租金,即从2022年起实行市场租金标准。

另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的,公房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进行解危。对需要拆除重建的,公房管理单位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承租人不及时搬迁造成安全事故及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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