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憬宏请求辞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高憬宏请求辞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9年1月4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高憬宏提出的辞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 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 (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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