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敏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央广网德阳1月5日消息(采访人员贾宜超)据四川德阳市纪委监委发布 , 日前 , 经德阳市委批准 , 市纪委监委对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肖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肖敏违反政治纪律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 ,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 ,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 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群众纪律 , 纵容涉黑涉恶活动 ,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 , 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等活动;违反生活纪律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 涉嫌受贿犯罪 。

肖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 管党治党宽松软 , 丧失理想信念 , 践踏纪律红线 , “六大纪律”项项违反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 不讲政治纪律 , 不守政治规矩 , 利用职权 , 大肆敛财 , 严重违法 , 性质恶劣 , 情节严重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德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市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 , 市纪委决定给予肖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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