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遭7同学殴打致轻伤 警方以及学校均介入此事调查

女生遭7同学殴打致轻伤 警方以及学校均介入此事调查—来源:光明网生活频道—编辑:王诗奕


女生遭7同学殴打致轻伤 警方以及学校均介入此事调查
女生遭7同学殴打致轻伤 警方以及学校均介入此事调查 女生遭7同学殴打致轻伤 警方以及学校均介入此事调查—来源:光明网生活频道—编辑:王诗奕


女生遭7同学殴打致轻伤 警方以及学校均介入此事调查
女生遭7同学殴打致轻伤 警方以及学校均介入此事调查

  清河县委宣传部1月4日通报此事时,距刘某第一次被打已经过去一个月。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2018年12月5日,清河挥公实验中学初一学生刘某姿(女,2006年8月18日出生)与同班同宿舍的同学王某晴发生矛盾,王某晴联合同宿舍三名女生及邻宿舍三名女生在宿舍内对刘某姿进行殴打,至13日期间在宿舍对刘某姿殴打多次。经办案机关委托鉴定,2018年12月28日对刘某姿损伤做出轻伤二级鉴定结论。当日该案受理刑事案件,经对王某晴等七名涉案学生核查,王某晴、潘某、赵某霞、焦某晴、刘某涵、刘某莹、王某涵均系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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