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男子准备结婚买房时想起了2岁时被送人的妹妹 要了2000元嫌少( 二 )

  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宗丽娜说 , 首先要确认孩子与收养人之间是否形成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收养关系 。 如果孩子被送养了 , 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 孩子与收养人形成了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 。 按照法律规定 ,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 ,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

  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 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所以 , 一旦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形成 , 孩子对生父母就没有了赡养的义务 。

  有的孩子被送养了 , 但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 , 没有形成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 。 孩子即使被送人了 , 父母没有尽到抚养妹妹的义务 , 但妹妹仍然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 所以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 赡养费一般根据父母的身体状况、有没有经济来源等具体情况确定 。 如果妹妹不赡养老人 , 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然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孩子每个月需要支付多少钱的赡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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