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额提高,预扣预缴、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个税红包 照( 九 )

  对于租房租金的 , 办法规定 , 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工作的城市没有住房 , 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 , 可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 扣除标准为每年1.8万元(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 , 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 , 扣除标准为每年1.32万元(每月1100元) , 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 , 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

  ■ 大病医疗的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中 , 让很多人感到高兴 。 如果有这项支出 , 通过扣除之后 , 能够有效减轻家庭负担 , 不会因为大病支出而影响家庭的日常生活 。 具体而言 ,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 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 ,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 , 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 , 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征求意见稿中扣除限额为6万元 , 正式发布的办法中定为8万元 , 增加了2万元 , 体现了国家对大病患者家庭的关怀 。 ”龙朝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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