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民企海外“淘金”最高补贴200万元

  天津打造民营经济发展福地

  天津北方网讯:我市民营经济“19条”提出 , 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境)外市场 。 为了更好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 , 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去”、扩大进出口 , 做好市场替代、产品替代、路径替代 , 推动商贸流通领域繁荣繁华 , 市商务局制定了《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政策的配套细则》 , 提出九个方面具体措施 。

  民营经济“19条”明确 , 将企业在新兴市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参加展会、进行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的资金支持比例提高到70% 。 取消对境外注册商标支持数量的限制 , 大幅提高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项目的支持限额 。 支持民营企业运用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培育互联网自主品牌、建立“海外仓” , 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 。 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前期费用、长期贷款贴息、海外投资保费、人员意外伤害保费给予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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