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将迎首个没鞭炮声的春节 全市禁放烟花爆竹( 二 )

  若是对“禁燃令”置若罔闻 ,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 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 , 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 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

  天蓝了 , 空气好了 , 地面整洁了 , 每位市民都是受益者 。 希望更多的市民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和监督者 。 若是发现有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及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 , 可以拨打110进行举报 。 (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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