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丨“就业创业十二条新政”( 三 )

  强培训促就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培训 。 《政策措施》规定 , 2019年内 , 困难企业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 , 可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适当补贴 。 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 , 鼓励参保在职职工参加培训、提升技能 。

  支持失业人员培训 。 《政策措施》规定 , 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 对培训合格的失业人员 , 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 对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后6个月内 , 由培训机构帮助在省内实现就业创业的 , 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元的就业服务补助 。

  大力开展创业培训 。 《政策措施》规定 , 符合条件人员免费参加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创办企业和经营管理能力训练 , 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 , 给予培训机构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 。 将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创业课程项目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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