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霸座”行为也该管管( 五 )

解读

专位专用早已写入法规

其实 , 关于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泊位的管理不乏参考依据 。 去年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明确提出:“非电动汽车不得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 。 违反规定的 ,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 依法给予处罚 。 ”

去年8月底 ,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停车场内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 要求既有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配建充电桩 , 且至少划定1个电动汽车专用泊位;并明确提出 , 电动汽车专用泊位燃油车禁止占用 , 交警可以对占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的情况进行执法 。

“燃油车占用新能源车位 , 其实和违章停车是一样的 , 都是停在了不该停的位置上 。 之前 , 各地警方对此曾开出过罚单 。 ”车主张先生说 , 现在保障新能源车位全凭自觉 , 实在是太难了 。 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确执法主体和处罚情况 , 同时他还建议 , 单独以交警到现场处置这种事情也不太现实 , 可以利用监控等手段对新能源车位进行监控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