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大锅饭” 国企工资改革全面铺开( 三 )

  “以前国企年度工资总额主要是和经济效益挂钩 , 改革后这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 将根据多个指标来确定 。 ”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表示 ,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当年工资总额增长幅度 , 可在不超过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范围内确定 。 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济因素影响外 , 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 。

  地方版国企工资改革意见也有着相同的思路 , 不过各地在具体规定上有所差异 。 例如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 , 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和行业特点 , 科学设置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的联动指标 , 每类联动指标原则上选取2-3个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一般不超过5个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则提出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原则上为1-2个 , 最多不超过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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