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扫黑除恶挂牌督办第一号涉黑案宣判 相关人员已被处罚( 二 )


  通过插手民间纠纷、债务纠纷和砂石土方工程,帮助菜霸垄断市场而寻衅滋事等,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屯昌县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海南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郭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当地逞强斗狠,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窝藏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等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
  海南一中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犯罪性海南一中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后果和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郭斌等13人提出上诉。据悉,这是海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挂牌督办第一号涉黑案件,也是海南法院系统2019年审结的第一件涉黑涉恶案件。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多,案情复杂重大,案件合议庭通过连续4天审理,当庭作出了宣判,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决心和信心。下一步,海南一中院将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突出精准打击,加强主动协调,拓展工作宣传,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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