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机关的工作规则 为啥由党中央制定?( 二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党中央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 , “打虎”“拍蝇”“猎狐”不停歇 , 揪出了一批腐败分子 , 群众纷纷拍手称快 。 然而 ,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 , 纪检监察干部不具备天然免疫力 。 党的十八大以来 , 中央纪委原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魏健、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原组长莫建成、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邱大明等一批纪检监察机关的“害群之马”先后落马 。

要从源头上防止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被滥用 , 就必须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 , 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 健全执纪执法工作机制 。 2017年1月 ,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规则(试行)》 。 近两年来的实践表明 , 《规则(试行)》对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履行好职责使命发挥了重要作用 。

参与《规则》起草的有关同志介绍 , 由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 , 不仅仅是提升法规位阶 , 也不局限于内容补充完善 , 而是彰显了党中央从严管党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坚定决心 , 体现了党对纪律检查工作统一领导 , 是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 , 是深化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 , 也是总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经验 , 解决突出问题的现实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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