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法院为37名农民工讨回拖欠薪资超21万( 二 )

据了解 , 37名农民工原是交城县某水泥有限公司的职工 , 水泥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至2017年5月 。 2017年11月初 , 水泥公司停产放假 , 尚欠37名农民工6至10月份工资共21万余元 。 农民工多次催要无果 , 就工资支付事宜向交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

2018年1月31日 , 交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调解书 , 待被申请人水泥全部销售后支付农民工工资 。 但被申请人并未按调解书执行 , 万般无奈之下 , 37名农民工向交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能否执行到位关系着37名农民工的基本生活 。 在接到执行申请后 ,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 , 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 , 并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 , 将会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 经依法网络查控 , 将会查封、扣留其名下的存款、房产等资产 。 但被执行人仍找各种理由推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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