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展“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新华社济南6月23日电(记者席敏、邵琨)记者23日从山东省政府获悉 , 山东省将发展“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以更好满足其农业装备购入和技术改造升级等融资需求 。

  根据山东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 , 山东省将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互助业务 , 解决小额资金需求;创新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金融产品 , 稳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

  山东省还将鼓励开展粮食经营主体营销贷款和大型农机具融资租赁 , 允许利用厂房、生产大棚、渔船、大型农机具、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农业保单进行抵押贷款 。

  山东省农业厅二级巡视员于永德说 , 山东将积极引导互联网金融、产业资本依法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的作用 , 逐步建立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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