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实施“千企转型”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二 )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 集中支持一批优势企业引进顶尖人才和团队 , 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攻关 , 提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10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给予30万元研发经费补助 。 建立协同创新共享机制 , 积极探索与京津共搭平台、共建园区、共建基地、共促转化的共享机制 , 打造京津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交流、技术转移和协同创新基地 。

  开展综合绩效评估 。 制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办法 , 设定单位用地税收、单位用地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等指标 ,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对企业分类分档 , 实施差别化政策 。 工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用地优先列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节余指标 , 优先保障土地供应 。 建立完善工业用地退出机制 , 依法清理低效闲置土地 , 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 , 有序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 。 落实差别化环保政策 , 鼓励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技术改造 , 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企业 , 不列入环保错峰生产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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