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级酒店“浴巾揩杯子”被罚2000 网友表示处罚太轻( 三 )

  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给予警告 , 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 , 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金玮律师表示 , 这14家涉事酒店因卫生问题被罚款2000元 , “虽从情理上看让网友有些难以接受 , 但从法理上看 , 这样的处罚并没有太大的毛病 。 ”

  金玮律师认为 , 这类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多发的根源在于违法成本过低 , 对于这些企业而言 , 无法形成足够的威慑力 , 达不到有效惩治的效果 , 无法通过罚款等方式对该类违法行为予以有效遏制;同时 , 这类违法行为也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 一般行政监管部门较难发现 , 这也令相关企业有恃无恐 。

  那么 , 这么低的处罚标准下 , 消费者的权益能不能被维护?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 , 无论处罚多少钱都不能让这个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 罚单对酒店企业来说起不到规范和警醒的作用 。 在他看来 , 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 , 是服务领域过程中的不可控性 。 买东西的最终结果看商品就可以得到判定 , 而服务过程却很难进行实时监督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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