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利得不到保护,最终损害的不仅仅是法律的权威,动摇的是法治的信仰,伤害的更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兴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高峰说。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兴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对圣某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从快、从严处理。2018年12月19日,圣某因殴打他人、阻碍执行公务,被兴化警方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然而,这样的警情并不是该月的第1起。12月6日,兴化市公安局英武派出所民警在某浴室正常处警时,无故遭受行为人陈某的推搡。时隔9天的深夜,兴化市公安局牌楼中心所民警在处置酒吧警情时,遭到陆某、葛某等人的暴力殴打。其中,多名辅警脸部、头部不同程度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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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泰州警方对暴力抗法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邪恶不被纵容,正义才能伸张,对于侵犯警察正常执法的行为,唯有施行霹雳手段,才能压制歪风邪气,唯有依法严厉打击,才能让抗法之人感受到,即使是冲动,也要付诸“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