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冤案昭雪 最高法敲响东北地区保护企业家第一槌( 三 )

  赵明利因病死亡后 , 妻子马英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27日作出再审决定 , 提审本案 , 并依法组成合议庭 。 鉴于赵明利已经死亡 , 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 , 依照第二审程序对本案进行了书面审理 。

  申诉人马英杰及其代理人认为 , 赵明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要求依法改判无罪 。 最高检认为 , 原二审判决认定赵明利犯诈骗罪确有错误 , 应当依法改判赵明利无罪 。

  对此 , 最高法在充分阅卷掌握现有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反复论证 , 最终认定:原审被告人赵明利担任厂长并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鞍山市立山区春光铆焊加工厂 , 在与全民所有制企业东北风冷轧板公司长期持续的冷轧板购销交易过程中 , 虽然4次提货未结算 , 即未将发货通知单的结算联交回东北风冷轧板公司财会部履行结算手续 , 但在4次提货前 , 赵明利已向东北风冷轧板公司财会部预交了支票 , 履行了正常的提货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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