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保护民企合法权益: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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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10日讯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良好法治环境 , 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 。

  意见提出 , 严厉打击对企业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 在办理涉企案件时 , 依法慎用人身强制措施 , 不得随意干预企业生产经营 , 不得随意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账册 , 不得随意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言论和报道 。 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 充分保护民营企业公平竞争合法权益 。 加强武汉市“同心·律师服务团”建设 , 创新服务手段 , 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 。 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 对确有困难的民营企业的律师费、公证费、司法鉴定费等法律服务费用予以减免 。

  意见提出 , 完善政策执行机制 。 在去产能、去杠杆工作中 , 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 。 在微观执法和执行政策工作中 , 避免简单化 , 杜绝“一刀切” 。 将支持和引导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 , 纳入相关单位干部考核考察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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