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严禁中小学寒假补课 校长签字担责( 三 )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校长、局长签字担责,严禁寒假补课

回归教育初心,从严规范各类办学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減负措施的通知》 ( 教基〔2018〕26号 )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減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 ( 苏教基〔2017〕20号 ) 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苏教基〔2018〕23号 ) 要求,以务实的举措、实际的行动,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当前,正值学期结束,各校在组织期终考试时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试题内容不得超课标超进度,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各校期终考试试卷进行抽査。各地各校严禁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课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等,中小学在职教师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上课或兼课,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课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放假前,各市、县要对假期执行相关规范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统一印制2019年寒假放假学校公开承诺,由校长、局长共同签字担责,一式三份,一份公示在学校大门显著位置,一份公示在学校网站首页,一份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对近几年规范执行不力汋重点地区、重点学校、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各地要提前发短信、微信或面告。确保每所学校校长都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确保每位教师都能规范自身行为。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补课举报电话,要确保专人接听,及时回应。

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明查暗访。对于顶风有偿家教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对违规违纪学校,有关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