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私设暗管向长江偷排废水 警方:人已抓获( 三 )
泰州市泰兴环保局公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显示,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为: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对每一排放口征收污水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其中,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征污水排污费的收费额加一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污水排污费收费额=0.7元×前3项污染物的污染当量之和,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在该种污染物排污费收费额基础上加1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问及江苏圣泰科污水排污费数据,徐勇称,“排污数量具体还没有完全统计,也没有结账。”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多方了解到,江苏圣泰科四名高管自1月2日、3日起,先后被公安机关传唤,至今未归。对此,徐勇称:“只是协助调查。公安机关2号下午来带走了两个,3号下午来带走了两个,至今还没有回来。”
徐勇介绍,至今未归的4名管理人员分别为分管安环社责部(安全、环保、职业危害)的副总经理、安环社责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安环社责部经理助理和污水排放管理负责人。除“带走”了4名管理人员外,公安机关还调取了江苏圣泰科的公司资料。
江苏圣泰科涉排污案由泰兴市所属的上一级泰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因此案同涉邻近泰兴市的靖江市(也属泰州市)华汇供水有限公司水源被污染一案,交由靖江市公安局侦办。
据徐勇提供的靖江市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显示,因侦办的靖江市华汇供水有限公司水源被污染案,需调取江苏圣泰科的相关资料包括:1、2013年至今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2018年7月至今的生产记录(未调取);3、公司焚烧炉使用记录;4、公司排放污水至污水处理厂的相关记录(未调取);5、公司员工考勤表。
对于江苏圣泰科近年来的环保情况,徐勇说:“当地环保部门经常来检查,也被发现过不到位的情况,有被要求整改,后来也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不存在向长江排污的情况。”徐勇还说,四名高管被带走“我们了解到是针对他们个人的,不是针对企业的,如果发现问题,我们会依法依规处理。我们目前已经进行了排污自查,具体结果还没有出来。”
推荐阅读
- 和平之舟|《和平之舟》大结局:叶南带救援队死里逃生,化工厂爆炸另有隐情
- 辽宁葫芦岛一化工厂爆炸致2死6伤,另有3人失联
- 珠海一化工厂爆炸暂无人员伤亡40辆消防车到场处置
- 珠海化工厂发生爆炸:环境在线监测站点指标未现异常
- 南通启东:私设软管偷排有毒废水 7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曝光后问题整改进展缓慢 排污“暗管”一逮一个准
- 私设电网非法捕猎 盱眙三男子被警方抓获
- 设暗管的饭店被责令停业!金坛将投90亿元用于长荡湖及周边整治
- 南京加油站9月底前完成环境整治 杜绝私设洗车点
- 酒店在门前私设20多个停车位 面临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