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了9年政法委书记,他如何散布政治谣言?( 四 )


和建还利用职务便利 , 对他人打击报复 。 2014年 , 红河州国家安全局原纪委书记余某某实名向省纪委、国家安全部党委巡视组反映时任红河州国家安全局局长杨某某的相关问题 , 省纪委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 , 和建涉嫌挪用专项经费、违规购置车辆问题 , 2015年3月 , 省纪委给予和建诫勉谈话处理 。 和建得知是余某某举报反映的情况后 , 于2015年3月10日以红河州委政法委书记的名义 , 向云南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及党委委员寄发多封《关于严惩国安败类余某某的意见》 , 以红河州委政法委的名义向省委政法委原书记书面报告了《重要情况反映》 , 将未经核实的情况进行举报反映 , 企图通过组织审查调查 , 打击报复余某某 。


在任弥勒县委书记期间 , 为了对付时任弥勒县县长 , 他安排弥勒县检察院检察长邹某某收集县长所谓的违纪证据 , 邹某某以不属自己管辖拒绝后 , 遭到了和建的打击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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