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进入部省共建行列( 二 )

  教育部、工信部、江苏省建立共建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各项重要任务的落实。

  为对接国家“双一流”建设,2016年江苏启动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出台了《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及其实施办法。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思路为“专项+综合”,简要概括为“4+1+1”。“4”指的是四个专项建设,即江苏已经实施的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特聘教授计划、协同创新计划、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等四大专项,夯实高水平大学建设基础。2010年以来,省级财政累计投入四大专项建设经费达128亿元。“十三五”期间,江苏将持续实施四大专项,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滚动支持,预计每年投入17亿元左右。

  “综合”指的是两项综合性支持,即两个“1”。第一个“1”指的是对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给予专项经费支持。2018-2020年,江苏省级财政按照每年9.17亿元的专项经费额度支持1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二个“1”指的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培育)支持省属高校项目。自2017年起,江苏省级财政对重点支持高校给予每年每校1亿元左右的综合奖补经费,对培育支持高校给予每年每校3000万元左右的综合奖补经费。

(实习编辑 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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