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不是救命稻草 选购保健食品应一看二查三辨( 四 )

  由此可见 , 在市面上销售的可供人们食用的保健品其实就是保健食品 。 这种特殊食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 , 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 , 具有调节机体功能 , 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 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

  而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 , 药品则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 , 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

  因此 , 保健食品与药品并无半点关系 。 消费者或患者在决定选择哪一种时 , 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官网进行查询 , 还可通过二者的批准文号进行鉴别 。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 , 保健食品必须经过注册或备案 。 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有两种 , 一种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国食健字G或J(G指国产 , J为进口);一种是国家卫健委的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 。 在保健食品的包装或标签上方 , 必须有“保健食品‘蓝帽子’特殊标识+‘保健食品’字样+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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