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因权限不足中止调查 无党派贪官纠集老板庆祝( 二 )

  “王琳的查处,反映了监察体制改革有效促进了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遵义市纪委有关同志称。

  在监察体制改革、监察法颁布施行之前,由于党纪只能处分中共党员、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想要查处与王琳类似身份的人员存在一定障碍。

  而2018年3月通过的《监察法》则填补了党规党纪和原先行政监察法之间的空白。《监察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的公务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6类监察对象,在法律层面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不仅仅是王琳这样的无党派政协干部,监察体制改革后,把监察范围覆盖到公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包括非党员身份的村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协警、城管编外人员等被接受监察调查的消息也都屡见不鲜。

  譬如,2019年第1期《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监察全覆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一文中提到,2018年,浙江省纪委监委点名道姓通报力度持续加大,通报对象涵盖学校、医院、国企等各领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系主任蒋承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詹鑫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下属国企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徐寿增在接受监察调查时,更是坦言,“我原以为自己既不是党员,也不是公务员,就查不到我身上,结果在犯罪道路上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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