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现买家无理由退房?专家:一字之差 别误解( 二 )

  根据《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 , 乙方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和退还定金 , 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 甲方应当解除本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

  对此 , 有人解读称“东莞是国内目前唯一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 并将其与网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进行类比 。

  “上述解读是错误的 , 因为‘无理由退房’和‘无理由退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中新网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张大伟说 , “无理由退定”是说购房者在已签订认购合同、尚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下 , 可以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 。 而“无理由退房”是指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 , 可以无理由退掉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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