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查考核不搞花拳绣腿 为基层“减负”

  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 , 实行计划管理 , 注重工作实绩 , 改进方式方法 , 不搞花拳绣腿 , 不要繁文缛节 , 不做表面文章……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 规范自治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 减轻基层负担 。

  通知要求 , 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活动 , 能撤销的撤销 , 能合并的合并 , 大幅度减少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的数量和频次 。 各部门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要认真研究 , 提出拟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计划 , 按程序报批 , 纳入自治区年度计划管理 , 并严格按照批准后的计划组织实施 。

  通知指出 , 开展督查检查考核 , 要求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 。 不能以是否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作为评判抓落实效果的主要依据 。 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 , 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 , 同样的材料不能反复要 。 不能工作刚安排部署就督查检查考核 , 不能以督查检查考核代替工作落实 。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 加强常态化了解 , 多到现场看 , 多见具体事 , 多听群众说 , 更多关注改革发展情况、政策落地情况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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