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两部手机 辩称“想送儿子生日礼物”( 二 )

经审讯,丁某,47岁,安徽人,无业。据了解,丁某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事发当天在网吧借宿。当天凌晨,他醒了之后,看到有几部手机摆在桌上,于是见财起意。丁某告诉民警,自己的儿子今年14岁,他想着快过年了,自己这一年没有挣到多少钱,觉得无颜面对孩子,便偷了手机。他想不到的是,自己的行为被监控拍下。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丁某盗窃的两部手机总价值超过1万元。目前,丁某因涉嫌盗窃已被雨花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在网吧上网的人员比较复杂,广大市民在网吧上网时要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财物,如果在网吧上网比较疲劳时,一定要将自己的财物放好再休息,手机等物品千万不能直接放在电脑桌子上。同时也提醒广大家长给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用正确的方式表达对孩子的爱,切莫因小失大。(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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