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制定地方性法规保护非遗( 二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今天向大会作关于条例草案的说明时指出 , 作为特大城市 , 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迅速 , 非遗所依存的人文和自然生态环境更易受到影响和破坏;人口快速流动 , 信息获取渠道极大丰富 , 一些非遗受众持续减少;生活成本高 , 传承缺乏场地 , 学徒收入低 , “没人、没钱、没销路”是传承人普遍面临的问题 。 本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着力加大扶持力度 , 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

  为加强政府在非遗保护、保存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 条例草案明确 , 文化和旅游部门作为主管部门 , 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 同时鼓励成立非遗相关行业组织 , 鼓励和支持民众及社会组织依法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

  为加强非遗专业人才培养 , 条例草案在原有代表性传承人带徒传承的基础上 , 拓展丰富了传承方式 。 一是将非遗技艺传承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 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间实施贯通培养;对非遗相关专业实施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到学校兼职任教、建立工作室 。 二是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研修研习培训 , 提高传承人群的综合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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