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国贫县贫困户有奔驰奥迪”调查结果( 二 )

  媒体报道名下有5辆车的贾某 , 男 , 29岁 , 隰县人 , 2013年底单独识别为贫困户 。 11岁时母亲患癌症去世 , 12岁大哥车祸致残 , 当时家里十分困难 , 欠有外债 。 2014年靠村里帮助 , 贷款3万元起步 , 承包车辆跑运输 , 当年就挣了1.4万元 , 翻了身、脱了贫 。 目前在山西吕梁市与朋友丁某经营二手车生意 。 经查 , 贾某名下登记有5辆车 , 其中 , 2辆为贾某脱贫后购买 , 一辆晋AS263P大众宝来轿车 , 于2016年12月以12.4万元分期付款购买 。 一辆晋LA9611红岩货运汽车 , 于2018年5月以16.8万元通过贷款和借款方式购买 , 计划转卖 。 另外3辆车是其朋友吕梁市丁某购买 , 以贾某身份证在临汾车管所上户登记 , 目前2辆二手桑塔纳轿车已卖出 , 购买价格分别为1.8万元、1.75万元 , 还未办理过户手续 , 1辆红岩牌货运汽车价格14.5万元 , 至今还未出售 。

  媒体报道名下有奔驰车的郭某芳 , 女 , 36岁 , 山西晋城人 。 经核查 , 其名下确有一辆梅赛德斯奔驰轿车 , 车牌晋E92706 , 系郭某芳婚前财产 。 王某与其父母一家三口 , 因病致贫 , 2013年底识别为贫困户以来 , 其父被聘为护林员 , 家庭享受退耕还林补贴、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和农村低保等政策 , 2015年底脱贫 。 2016年 , 王某去晋城打工期间认识郭某芳 , 2017年12月王某与郭某芳在隰县老家结婚 , 平时生活在晋城 。 2018年7月 , 隰县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中 , 经村评议、乡审核 , 按整户识别要求 , 将郭某芳以脱贫人口纳入 。 经调查认定 , 郭某芳、王某不符合贫困识别“八不进”和整户识别“共同生活、共享收支”的要求 , 目前已对郭某芳、王某做出清退处理 , 并对4名把关不严、核查不准的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 隰县纪委监委决定 , 对陡坡乡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师某某诫勉谈话 , 给予陡坡乡辛庄村包村干部 、陡坡乡果业站站长王某政务警告处分 , 给予陡坡乡辛庄村党支部书记康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给予陡坡乡辛庄村委会主任鹿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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