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被弹劾 台湾名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二 )

赵少康表示 , 支持弹劾的“监委”中 , 6个是蔡英文提名 , 1个是马英九提名的 , 这次弹劾有5个马系“监委”请假 , 还有2个来不及补 , 所以本来是13人开会 , 只剩11位 。 他认为 , 民进党6个通通出席 , 1个也没请假 , 等于国民党“监委”被摆一道 。

至于管中闵到底犯了甚么滔天大罪?赵少康引用“监察院”的说法 , 管中闵就是替杂志写专栏 , 每个月5万元(新台币 , 下同) , 先预扣5千元即10%所得税 , 每半年再付2万5 , 有点奖金的意思 , 总共65万 。 赵少康表示 , 官员写文章的很多 , 尤其写财经社论 , 又有理论基础 , 又有经验 , 这是甚么滔天大罪?也不是贪污作奸犯科 。

支持弹劾的“监委”说 , 第一个是“长期” , 第二是“匿名” 。 不过赵少康指出 , 社论社评都是不具名的 , 赵少康质疑 , “匿名”是甚么罪?也说不出道理 , 用笔名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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