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判十年获无罪 程正义等到了正义( 五 )

  北青报:当初是因为什么罪名被带走的?

  程正义:一开始是说我在濮阳范县任常务副县长的时候涉嫌滥用职权导致5000多万的经济损失 , 后来又说我受贿 。 这些我都没有做过 , 所以不能承认 , 最终法院也是认定我无罪 。

  北青报:对国家赔偿决定是否满意?

  程正义:基本满意吧 , 最满意的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天数从1113提到了1259天 。 法院认定 , 我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前 , 被检察机关监视居住的146天应计入赔偿天数 , 每天按照国家2017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284.74元标准赔偿 。 精神损害抚慰金虽然没有达到我要求的100万 , 但是比一开始的1万要多 , 这都是次要的 , 这3年半失去自由的日子 , 经济补偿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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