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丧命 19个酒友被判赔偿14万余元( 三 )

  法院:饮酒人负主要责任 酒友承担10%

  法院审理後认为 , 柴某等19人未对李先生大量饮酒的行为尽到提醒、劝阻的注意义务 , 对於李先生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 。 但李先生作为成年人 , 毫无疑问要对自己过量饮酒造成的後果负主要责任 。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李春香:

  更主要的原因还是饮酒人他自己 , 没有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尽到一个注意义务 , 他作为一个成年人 , 也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对自己的身体状况 , 对自己的酒量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 他自己放任自己饮酒、过量饮酒的行为 , 也是导致最终出现这种醉酒状况、(死亡)结果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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