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教育局公布第二批融合教育示范校名单( 二 )

对于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5年、15校专职特殊教育教师,其在相应岗位上实际专职从事特殊教育期间,按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对特殊教育学校按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2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对于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满5年、15年、25年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教职工,分别按2000元、4000元、6000元标准予以奖励。”此外,对于承担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任务的相关人员,南京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政府专项奖励,同时在绩效工资分配上给予倾斜。

附南京市第二批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名单

南京市教育局公布第二批融合教育示范校名单

交汇点采访人员 葛灵丹∕文 刘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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