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今年第1号预警:坚决禁止中小学生幼儿乘“黑校车”( 二 )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 。 要通过当地主流宣传媒体 , 加大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 深刻剖析乘坐“黑校车”、“非专用校车”的危害性 , 警示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资质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 。 要组织中小学和幼儿园利用微信、板报、广播、法制课、家长会等形式 , 对学生及家长全面开展乘车安全教育 , 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 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 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

四要加大保障力度 。 尚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省份要尽快出台制定实施办法或相关管理规定 , 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 明确过渡期满后校车发展政策 。 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 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建设寄宿制学校、发展公共交通、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 , 统筹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 , 切实保障学生安全 。

五要加强问责力度 。 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制 ,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 谁开办、谁负责 , 谁接送、谁负责”的原则 , 严格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学生家长作为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保护第一责任人责任 , 对排查工作结束后 , 发现仍有学生乘坐“黑校车”上下学的校长、园长和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 对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的地区 , 要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 。 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 ,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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