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发财两条道 党员干部岂能当官又发财

  党员干部岂能当官又发财  

  在中央三令五申党员干部不准经商办企业的严峻态势下 , 在市纪委多次组织学习党纪党规 , 要求签订不准经商办企业的承诺书等情况下 , 28名公职人员依然心存侥幸 , 顶风违纪 , 在执行纪律方面搞变通、打折扣 。 这些违纪行为受到严肃查处 , 引起良好的社会反响 。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 当官发财两条道 , 当官就不要发财 , 发财就不要当官 。 具有公职身份的干部经商、办企业 , 会大量占用工作时间和精力 , 且容易导致以权谋私、损公肥私 , 危害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

  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 所谓“经商办企业” , 主要是指经营商业、兴办企业 , 其形式既包括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 , 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 , 也包括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等 。 经商办企业的主观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或利润 , 而不论经商办企业的客观结果是否营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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