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八年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 )

  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衔接配合机制 。 制定《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 。 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在公安看守所、人民法院建立法援工作站5900多个,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 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开展助力“治欠保支”、为农民工讨薪等专项行动,开展残疾人、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维护困难群众特别是贫困地区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组织实施“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行动”项目,启动以扶贫攻坚为主题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组织志愿者奔赴中西部服务当地法治建设 。 全年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5.2万件,同比增长11.1%;受援151.8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875万人次 。

  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电话热线融合,全国县一级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917个、覆盖率99%,30个省份实现了热线平台省级统筹,部省两级网络平台全面联通 。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向网络终端拓展,丰富网络平台内容,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辟“办公证、求法援、寻鉴定、要仲裁”板块,实现机构查询、问题咨询一网办理 。 其中,司法部本级中国法律服务网全年累计服务网民9500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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