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董事长梁寿龄等6人被开除党籍、公职或接受( 九 )

梁海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无视党纪法规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 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肆意妄为 , 不正确履行职权 , 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情节严重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 , 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中共玉林市委批准 , 决定给予梁海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 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

来源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广西纪检监察网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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