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年鼻炎“神药”竟为消毒产品 法院判了!( 五 )

公益诉讼获法院支持

2017年6月 , 宣城市检察院对鼻舒堂总公司以及其在宣城的三家门店提起公益诉讼 。

法院审理认为 , 四被告的经营范围不含药品 , 其应对自己经营的产品性质、功能有足够认识 , 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店面装潢、宣传单、滚屏广告、店员宣传和投放电视广告、DM广告等方式对其经营的产品作用进行扩大化描述 , 宣传其具有治疗鼻炎的功能 , 足以让不特定的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对此产生误解 , 将其与药品混淆 , 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构成对不特定消费者的欺诈 , 存在着耽误患者进行正规治疗的高度可能性 , 四被告应立即停止虚假的及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 并根据影响范围在相应的媒体上进行赔礼道歉 。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 规范经营行为 , 酌定四被告分别承担6000元至20000元赔偿金(由法院上缴国库)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