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保护区水域今后将永久全面禁捕( 二 )

发布会上,有采访人员就“保护区全面禁捕和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提问,于康震表示,两者的区别,一个是永久,一个是暂定十年 。

于康震介绍,在保护区以外的水域要实行保护恢复与可持续利用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渔业资源是典型的可再生资源,根据专家的测算,长江鱼类繁殖周期大约是3年左右,如果实施10年禁捕,多数的鱼类可以完成三个世代的繁殖周期,从而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可以多倍增加 。 可从根本上遏制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持续衰退的趋势 。 因此,国家决定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保护区以外的水域,暂定实行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 。 禁捕期结束,渔业资源有效恢复后,再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的政策,通过合理的管理制度,使渔业资源成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桥梁和纽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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