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四个放宽""三个加强"安置退役军人( 二 )

  采访人员:您刚才提到退役军人安置工作 , 随着近几年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进程 ,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任务也比较重 , 能否请您介绍一下退役军人事务部在退役军人安置等方面有哪些举措?

  包丰宇:谢谢采访人员的提问 。 针对军改期间安置任务繁重的实际 , 我们出台了一系列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 , 概括起来主要是“四个放宽”、“三个加强” 。

  “四个放宽” , 一是放宽安置地的去向条件 。 二是对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 转业年龄由50周岁放宽到53周岁 。 三是选择自主择业安置的 , 职级要求由营级以上、师级以下 , 放宽到师级以下所有干部;军龄由20年放宽到18年 。 四是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转干部 , 不符合到大城市安置条件的 , 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配偶常驻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