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设立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 二 )

  本奖学金适用于青海省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等学校 。 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已在青海省高等学校学习的国外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与青海省正式签署教育合作备忘协议国家间的互换(派)留学生和拟来青学习但存在经济困难的外国优秀学生 。

  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 , 申请人可按要求连续申请 。 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 对奖学金实行专款专用 , 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 并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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