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内设机构调整情况 专家称办案独立性增强( 二 )

  与2014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的组织机构信息相比 , 最新组织机构信息将原来内设的12个纪检监察室调整为11个监督检查室加5个审查调查室 , 不仅名称有变化 , 总体数量也有所增加 。 此前的12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负责联系不同部门或省份 。

  对于这种变化 , 过勇表示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相分离 , 是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 。 一般而言 , 监督检查部门负责对口联系具体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中管央企、金融单位等 , 开展日常监督 , 聚焦“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的“轻微问题” , 主要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工作 。 审查调查部门聚焦的是“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 , 主要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 并不对应具体的部门或省份 。

  “把日常监督检查与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实现分离 , 不仅有助于压实日常监督检查 , 也增强了办案独立性 。 ”过勇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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