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小学可提供课后服务到18点 但严禁变相补课( 三 )

  中小学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 , 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 。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 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 , 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 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 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 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

  省教育厅要求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 , 逐步构建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社会机构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课后服务体系 。 在经费保障方面 , 以县为主制定方案 , 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 , 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课后服务 , 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 , 落实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合理取酬 。

  学校制定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后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课后服务工作将被纳入中小学学校考评体系 ,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 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 , 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 对借课后服务违规乱收费的行为 , 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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