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安徽段“1·29”跨省倾倒固废案被检方起诉( 二 )

  检察机关认为 , 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曹冠、胡余保等11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 在同时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 , 检察机关请求法院判令曹冠、胡余保等11名被告以及浙江平湖、嘉兴等地的8个被告单位 , 承担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并在安徽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

  三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曹冠、胡余保等人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中还发现 , 钱彬、张巨好系无锡中利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无锡华利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 , 被告人钱彬、张巨好以无锡华利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名义 , 通过虚构宜兴市某水泥有限公司污泥转运联单、某镇政府接收证明的方式 , 承接污泥处置业务 , 并将其中的2万余吨交给没有处置资质的被告人王磊、胡光胜、李信汉等个人非法倾倒 。 此后 , 这批含有毒物质的污泥被倾倒在芜湖市境内的四处倾倒点 , 共造成公私财产损失1100余万元 。

  检察机关认为 , 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钱彬、张巨好等1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 在同时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 , 检察机关请求法院判令钱彬、张巨好等14名被告以及江苏张家港、无锡等地的3个被告单位 , 承担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并在安徽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


推荐阅读